基本信息
书名:《清河县志》(单本,清咸丰同治间刻本)
编者/撰者:黄汝香 等纂修(纂修)
刊刻/出版时间:清咸丰四年(1854年)至同治十一年(1872年)间
辑印者/出版者:清河县署 刊刻
篇幅:共十四卷,首一卷
内容概述
该志为清代河北省清河县地方志。始修于咸丰四年,由知县黄汝香等纂修,后于同治年间续有增补刊行。志书记载了清河县的历史沿革、地理疆域、典章制度、风土人物、艺文著述等各方面情况,是研究清代直隶南部地区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与社会风貌的重要地方文献。
目录结构
- 卷首 [序、凡例、纂修姓氏、图]:收录历次修志序言、凡例、参与编纂人员名单及县域、城池、衙署、学宫等地图。
- 卷一 [地理志]:包含沿革、疆域、星野、山川、古迹、风俗等内容。
- 卷二 [建置志]:记载城池、公署、仓储、铺递、桥梁等建设情况。
- 卷三 [赋役志]:详录户口、田赋、徭役、盐法等经济数据。
- 卷四 [学校志]:记述学宫、书院、社学、学田等教育相关制度与设施。
- 卷五 [祠祀志]:收录坛庙、祠宇、寺观等祭祀场所。
- 卷六 [官师志]:记载历代职官、名宦传记。
- 卷七 [选举志]:收录进士、举人、贡生等科举人物名录。
- 卷八 [人物志]:为乡贤、忠节、孝友、文苑等地方人物列传。
- 卷九 [列女志]:记载贞节、贤淑等女性人物事迹。
- 卷十 [艺文志]:收录本地人士著述目录及相关碑记、诗文。
- 卷十一 [祥异志]:记录天文异象、自然灾害等祥瑞与灾异事件。
- 卷十二 [兵纪志]:记述历代兵事、武备情况。
- 卷十三 [杂稽志]:收录未能归入以上各类的杂记、轶事。
- 卷十四 [志余]:为补遗性质,收录前志遗漏或后续新增的内容。
史料价值
该志是清代清河县最后一部官修县志,承前启后,体例完备,资料翔实,系统保存了当地咸丰、同治年间的历史资料,对研究清代直隶地区县级行政、社会经济、文化教育具有重要的基础文献价值。该版本为原刻本,存世较少。
版本流传
该咸丰同治刻本原版在中国国家图书馆、上海图书馆等机构有藏。后世有影印本流传,为学术研究提供了便利。相关数字化版本也已出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