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书名:《苏州府志(同治)》卷031-045(单本,清同治年间刻本)
编者/撰者:(清)冯桂芬 总纂(撰)
刊刻/出版时间:清同治十三年(1874年)
辑印者/出版者:江苏书局刊刻
篇幅:共15卷(第31卷至第45卷)
内容概述
本部分为《(同治)苏州府志》的第31卷至第45卷,属于该志的“田赋”与“艺文”两大核心门类。内容集中记载了清代苏州府的赋税制度、田亩数据、漕运仓储等经济史料,以及地方著述的详细目录,是研究晚清江南社会经济与地方文献传承的关键原始资料。
目录结构
- 卷三十一 [田赋一]:记载苏州府的田地山荡面积总数、科则(赋税标准)及人丁数额。
- 卷三十二 [田赋二]:记载苏州府下辖吴县、长洲县、元和三县的田地山荡具体数额与科则。
- 卷三十三 [田赋三]:记载苏州府下辖昆山县、新阳县、常熟县、昭文县的田地山荡具体数额与科则。
- 卷三十四 [田赋四]:记载苏州府下辖吴江县、震泽县、太湖厅的田地山荡具体数额与科则。
- 卷三十五 [田赋五]:记载漕运(粮食运输)相关的赋额、漕粮征收细则及仓储制度。
- 卷三十六 [田赋六]:记载芦课(芦苇田税)、屯田、杂税及历年蠲缓(减免或缓征赋税)记录。
- 卷三十七 [艺文一]:收录苏州地区自先秦至唐代的经、史、子、集四部著作目录。
- 卷三十八 [艺文二]:收录宋代苏州地区人士的著作目录。
- 卷三十九 [艺文三]:收录元代苏州地区人士的著作目录。
- 卷四十 [艺文四]:收录明代苏州地区人士的著作目录(上)。
- 卷四十一 [艺文五]:收录明代苏州地区人士的著作目录(下)。
- 卷四十二 [艺文六]:收录清代(截至同治朝)苏州地区人士的著作目录(上)。
- 卷四十三 [艺文七]:收录清代(截至同治朝)苏州地区人士的著作目录(下)。
- 卷四十四 [金石一]:收录苏州地区自周代至唐代的金石碑刻目录与考释。
- 卷四十五 [金石二]:收录苏州地区自五代至元代的金石碑刻目录与考释。
史料价值
本部分史料价值极高。“田赋”各卷系统保存了晚清苏州府完整的赋役黄册数据,是研究江南财政经济、土地制度的核心文献。“艺文”与“金石”各卷则构成了详尽的苏州地方文献总目与金石录,具有重要的目录学与文献学价值。该志体例严谨,考证精审,由学者冯桂芬主持纂修,代表了清代后期方志编纂的最高水平。
版本流传
原版为清同治十三年(1874)江苏书局刻本,国家图书馆、上海图书馆等均有收藏。现有影印本流通。对于研究苏州及江南区域史的学者而言,冯桂芬主纂的《(光绪)苏州府志》亦是重要的接续性参考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