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书名:《山东通志(雍正)》卷七至卷十一(单本,清雍正七年刻本)
编者/撰者:岳濬、法敏等监修,杜诏等编纂(监修/纂)
刊刻/出版时间:清雍正七年(1729年)
辑印者/出版者:山东通志局刊刻
篇幅:共5卷(卷七至卷十一)
内容概述
《山东通志(雍正)》是清代山东省第二部官修省志,雍正七年(1729)由时任山东巡抚岳濬、法敏等奉敕监修。卷七至卷十一主要涵盖“田赋志”与“盐法志”两部分,系统记载了清代前期山东地区的土地、户口、赋税征收、盐业生产、运输、销售及相关法规制度,是研究清代山东经济史、财政史和社会史的核心史料。
目录结构
- 卷七 [田赋志一]:记载山东布政司所属各府州县的田地总数、类别(如民田、屯田、学田等)以及历代田赋沿革。
- 卷八 [田赋志二]:详细记录各府州县的丁口数量、徭役制度及具体的赋税征收条目、数额。
- 卷九 [田赋志三]:涉及仓储(如常平仓、社仓)、漕运、杂税(如牙税、当税)等财政相关内容。
- 卷十 [盐法志一]:记述山东盐区的分布、盐场管理、盐引制度及盐课征收的总体情况。
- 卷十一 [盐法志二]:详载各盐场的具体位置、产量、运销渠道及相关的盐务法规与案例。
史料价值
该志为清代官修方志,体例严谨,资料来源于官府档案,权威性高。其中“田赋”、“盐法”诸卷数据详实,是研究雍正时期山东地区经济结构、国家财政管理、地方行政运作不可或缺的第一手文献,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。原刻本存世较少,属于珍稀古籍。
版本流传
原刻本为清雍正七年(1729)山东通志局刻本,国家图书馆、上海图书馆等机构有藏。后世有影印本流传,如《中国地方志集成》等丛书收录。该版本已实现数字化,可通过专业古籍数据库获取清晰的电子影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