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书名:《续修郯城县志》(单本,民国铅印本)
编者/撰者:吴阶 修,陆继辂 纂(修/纂)
刊刻/出版时间:民国十七年(1928年)
辑印者/出版者:郯城县政府辑印
篇幅:共十卷
内容概述
本志为清嘉庆十五年(1810年)《郯城县志》的续修之作,由时任知县吴阶主修,学者陆继辂总纂。内容上承前志,下续嘉庆至宣统年间郯城县之史事。全书体例完备,涵盖舆地、建置、赋役、学校、职官、选举、人物、艺文、灾祥等门类,是研究清代中后期山东郯城县地方历史、社会变迁与风土人情的核心史料。
目录结构
- 卷一 舆地志:包括星野、沿革、疆域、形胜、山川、风俗、物产等内容,记述郯城县的自然地理与人文风貌。
- 卷二 建置志:记载城池、公署、仓储、铺递、桥梁、市集、坊表等公共设施的沿革与状况。
- 卷三 赋役志:详录户口、田赋、徭役、盐法、杂税等经济与财政数据。
- 卷四 学校志:记述学宫、书院、社学、学田的建置与兴废,以及相关的礼仪制度。
- 卷五 职官志:列表记载清代郯城县历任知县、县丞、典史、教谕、训导等官员的姓名与任期。
- 卷六 选举志:收录郯城县籍的进士、举人、贡生、武科及各类封赠人物名录。
- 卷七 人物志:分为名宦、乡贤、忠节、孝友、文苑、隐逸、列女等类,为地方人物传记汇编。
- 卷八 艺文志:收录与郯城相关的历代诗文、碑记、著述目录等文献。
- 卷九 灾祥志:按年编录郯城县发生的自然灾害(如水、旱、蝗灾)与祥瑞异象。
- 卷十 杂稽志:收录古迹、陵墓、寺观、轶事等未能归入前述各类的杂记资料。
史料价值
本志系统保存了清代郯城县一百余年的地方史资料,体例严谨,内容翔实,对研究清代山东县级政区的政治运作、经济发展、文化教育及社会状况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。作为民国时期对清嘉庆旧志的铅印再版,其本身亦是版本流传中的重要一环。
版本流传
该志原修于清嘉庆十五年(1810年),有嘉庆刻本存世。民国十七年(1928年),郯城县政府据嘉庆原版重新铅印,即此民国铅印本。原刻本与民国铅印本均有存藏,国家图书馆、上海图书馆等机构有藏。后世有据此本制作的影印本及数字化资源流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