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书名:《湖北通志》(民国铅印本,单行本)
编者/撰者:吕调元、刘承恩修,张仲炘、杨承禧撰
刊刻/出版时间:民国十年(1921年)
辑印者/出版者:湖北省长公署刊刻
篇幅:卷101至卷110,为全志之一部分(全志共一百七十二卷首一卷末一卷,共八十册)
内容概述
《湖北通志》(民国)是民国时期纂修的重要湖北省地方总志。卷101至卷110属于该志的《金石志》部分,系统收录了湖北省境内自上古至清代的金石碑刻、砖瓦铭文等资料。内容包含器物的出土情况、尺寸形制、铭文录文及考证,是研究湖北地区历史、考古、文字及社会文化的重要原始文献。
目录结构
- 卷一百一 [金石志一]:收录三代(夏、商、周)至秦代的金石文物。
- 卷一百二 [金石志二]:收录汉代的金石文物。
- 卷一百三 [金石志三]:收录三国至隋代的金石文物。
- 卷一百四 [金石志四]:收录唐代的金石文物。
- 卷一百五 [金石志五]:收录五代至宋代的金石文物。
- 卷一百六 [金石志六]:收录辽、金、元代的金石文物。
- 卷一百七 [金石志七]:收录明代的碑刻等金石文物。
- 卷一百八 [金石志八]:收录清代的碑刻等金石文物。
- 卷一百九 [金石志九]:收录砖、瓦、陶器等杂项金石文物。
- 卷一百十 [金石志十]:为《金石志》的附录或补遗部分。
史料价值
该《金石志》体例完备,考据精审,集中保存了大量现已散佚或损毁的金石文献,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和学术价值。它是研究湖北地区历史地理、典章制度、人物传记及书法艺术的必备参考书,也是近代方志中金石编纂的典范之作。
版本流传
民国十年(1921年)湖北省长公署铅印本为原刊本,各大图书馆多有收藏。后世有影印本及数字化版本流传,便于现代学者研究和利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