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书名:《西安县志》(单本,民国据清嘉庆十六年刻本影印/重刊本)
编者/撰者:(清)姚宝煃 修,(清)范崇楷 纂(撰)
刊刻/出版时间:民国年间(具体年份待考),据清嘉庆十六年(1811年)原版重刊。
辑印者/出版者:不详(民国时期重刊者)
篇幅:共二十二卷(全书),此部分为卷二十七至卷四十八。
内容概述
《西安县志》为清代浙江衢州府西安县(今衢州市衢江区、柯城区)的地方志。本次涉及的卷二十七至卷四十八,属于该志的“艺文志”部分。该部分收录了与当地相关的历代重要文献,包括奏疏、碑记、序跋、诗文等,是研究衢州地区历史、文化、政治与社会风貌的核心史料,具有极高的文献辑录价值。
目录结构
- 卷二十七 [艺文志一·书目]:著录本地人士著作及与本邑相关文献的书目。
- 卷二十八 [艺文志二·疏]:收录历代官员所上奏疏。
- 卷二十九 [艺文志三·记上]:收录亭台楼阁、祠庙寺观、水利工程等记文。
- 卷三十 [艺文志四·记下]:续收录各类记文。
- 卷三十一 [艺文志五·序]:收录文集序、赠序等。
- 卷三十二 [艺文志六·书]:收录书信、公牍等。
- 卷三十三 [艺文志七·论]:收录论说类文章。
- 卷三十四 [艺文志八·辨、考]:收录辨伪、考据类文章。
- 卷三十五 [艺文志九·碑、碣、铭、箴、赞、颂]:收录碑文、碣文、铭文、箴言、赞文、颂文等。
- 卷三十六 [艺文志十·赋]:收录赋体文学作品。
- 卷三十七 [艺文志十一·诗一]:收录唐代至明代诗歌。
- 卷三十八 [艺文志十二·诗二]:收录清代诗歌(第一部分)。
- 卷三十九 [艺文志十三·诗三]:收录清代诗歌(第二部分)。
- 卷四十 [艺文志十四·诗四]:收录清代诗歌(第三部分)。
- 卷四十一 [艺文志十五·诗五]:收录清代诗歌(第四部分)及补遗。
- 卷四十二至卷四十八 [艺文志十六至二十二·诗六至十二]:持续收录大量清代及补遗诗歌,构成艺文志的诗歌主体部分。
史料价值
本书为清嘉庆《西安县志》的民国重刊本,保存了原志面貌。其“艺文志”部分卷帙浩繁,占全书过半,系统辑录了自唐以来千余年间与衢州相关的诗文文献,许多篇章为独家保存,对研究浙西地区文学发展、历史事件、人物传记、地理变迁及社会思想具有不可替代的原始文献价值。该版本是原刻本的衍生流通本,具有重要的研究和收藏意义。
版本流传
清嘉庆十六年(1811年)原刻本现存世,藏于中国国家图书馆、上海图书馆等机构。民国时期有据原版的重刊或影印本流传,使得该志得以更广泛传播。目前已有数字化扫描版本可供研究利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