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书名:《清河县志》(单本,清咸丰四年(1854年)修纂,民国十四年(1925年)重印本)
编者/撰者:黄汝香 等 纂修(撰)
刊刻/出版时间:清咸丰四年(1854年)修纂,民国十四年(1925年)重印
辑印者/出版者:民国重印本刊刻者不详
篇幅:共十二卷,首一卷
内容概述
《清河县志》是记载清代直隶省(今河北省)清河县历史、地理、人文的地方志书。该志为咸丰四年(1854年)知县黄汝香主持纂修,内容涵盖清河县的建置沿革、疆域山川、城池公署、学校典礼、赋役物产、职官选举、人物列传、艺文杂记等门类,系统保存了清中期以前清河地区的政治、经济与社会史料。
目录结构
- 卷首 [序、凡例、纂修姓氏、图]:收录新旧序言、凡例、纂修人员名录及县境、城池、县署、学宫等地图。
- 卷一 [舆地志]:包含星野、沿革、疆域、山川、古迹、风俗等内容。
- 卷二 [建置志]:记载城池、公署、学校、坛庙、仓储、桥梁等建设情况。
- 卷三 [食货志]:详述户口、田赋、盐法、物产、徭役等经济民生事项。
- 卷四 [典礼志]:记录祀典、礼仪、宾兴、乡饮等典章制度。
- 卷五 [武备志]:叙述兵制、驿递、边防等军事相关内容。
- 卷六 [职官志]:罗列历代知县、县丞、教谕、训导等职官名录。
- 卷七 [选举志]:收录进士、举人、贡生、武科、封荫等选举名录。
- 卷八至卷十 [人物志]:分列名宦、乡贤、忠节、孝友、文苑、方技、列女等人物传记。
- 卷十一 [艺文志]:辑录与本地相关的诏诰、奏疏、碑记、诗赋等文献。
- 卷十二 [杂稽志]:记载祥异、轶事、辨误等补充性史料。
史料价值
该志是清河县现存较为完整的一部清代方志,承前启后,体例完备,对研究清代直隶地区县级政治、经济、社会与文化具有重要的基础史料价值。咸丰原刻本存世较少,民国重印本使其内容得以更广泛流传,是研究清河地方史不可或缺的核心文献。
版本流传
清咸丰四年(1854年)原刻本存世较少,多家大型图书馆有藏。民国十四年(1925年)有重印本流传,较为常见。目前已有影印本及数字化版本问世,便于学者研究使用。